活性炭灰份的测定方法

来源:中航豫泓环保 时间:2013-12-07 点击次数:

  1 、范围

 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活性炭灰分的测定方法。

  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

  2 、方法提要

  试样于(650?20)℃下灰化数小时,用所得灰的质量与原试样质量的百分数表示灰分含量。

  3 、仪器

  3.1 高温锅炉,可调至(650?20)℃。

  3.2 30瓷坩锅。

  3.3 分析天平,可称准至0.1mg。

  3.4 干燥器。

  4 、操作步骤

  4.1 将30mL瓷坩锅置于高温电炉中,于(650?20)℃下灼烧至恒重(约1h),将坩锅置于干燥器中,冷却30min,称量(称准至0.1mg)。

  4.2 称取经粉碎至71μm的干燥试样1g(称准至0.1mg),置于30mL已灼烧至恒重的瓷坩锅中。

  4.3 将坩锅送入温度不超过300℃的高温电炉中,打开坩锅盖,逐渐升高温度,在(650?20)℃灰化至恒重。

  5 、结果计算

  m2— m1

  X = ?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
  m

  式中: X --- 灰分含量,%;

  m2--- 灰分和坩锅质量,g;

  m1----坩锅质量,g; m ----试样质量, g。